一、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
二、普法对象
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各族群众。
三、普法目标
提高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水平;引导各族群众、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履行公民应尽的义务,自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助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将各族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四、行动计划
(一)制定学习计划,将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纳入工作日程。(完成时限:2022年5月)
(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参加法宣在线法律知识考试(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三)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等宣传活动。(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四)按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提升民族宗教工作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对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六)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完成时限:2022年12月)
五、责任领导
王 军(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联系电话:8265178)
六、责任部门
政策法规科、宗教事务科
七、联系方式
何隽苇(市民宗委二级主任科员;联系电话:8261458;电子邮箱:13303221@qq.com)
六盘水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