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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小学荣获集体记功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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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小学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近日,经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给予该校集体记功奖励。这一双重荣誉的获得,标志着该校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得到了国家和地方的高度认可。

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小学始终秉承“推动五项教育·坚定五个认同”的理念,致力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学校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和文化观,增加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有效增强了各族学生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成绩突出,该校被贵州省民宗委和省教育厅联合命名为贵州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校。

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是该校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取得的重成果。据悉,这一荣誉是经过层层推荐和严格评审后,由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的,充分体现了该校在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引领作用。

此外,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征求市民宗委和市教育局意见后,决定对水城区第二小学给予集体记功奖励。这是我市历史上首次有学校因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突出表现而获得此类奖励,进一步彰显了该校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的卓越贡献。

六盘水市水城区第二小学的成功实践,不仅为全市乃至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树立了榜样,也为全国范围内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未来,该校将继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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