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7-11 11:17   字体:[]

市人大严景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盘县翰林街道麻峰岩村建设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增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保护发展工作科学开展,取得实在效果,根据国家民委关于“十三五”期间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基本思路精神,省民宗委制定了《省民宗委关于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黔民宗发﹝2016﹞6号),指出:“全省重点保护发展的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不低于30%,总户数不低于30户,特色民居比例不低于50%。”按此标准,在2017年申报命名挂牌第二批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工作中,市民宗委已将盘县翰林街道麻峰岩村作为申报对象向省民宗委进行申报,争取得到省的命名挂牌。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围绕“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特色产业较快发展、特色民居合理保护、民族文化有效传承、公共服务逐步完善、民族团结更加巩固”等六个方面的民族特色村寨打造目标,把盘县翰林街道麻峰岩村列入重点扶持打造范围,加大资金项目投入力度,力争成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助推旅游业发展的重要景区景点。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