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宗委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07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17-07-11 11:17   字体:[]

周光忠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社会保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问题

  2016年,市民宗委对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统计:全市共有教职人员208人,参加医疗保险193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5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8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193人),参保率99.03%。参加养老保险的有195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5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10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83人),参保率95.19%。大部分宗教教职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承担全部社保缴纳费用;少数宗教教职人员以所在宗教活动场所为单位,社保费用由个人承担一部分,所在宗教活动场所承担一部分。

  根据《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8号)和《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国宗发〔2011〕63号)有关规定,宗教教职人员在不重复参保的前提下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被允许的各种社会保障。当以所在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为单位参加社保时,按照规定比例,个人承担一部分费用,宗教活动场所或宗教团体承担单位缴纳的部分。

  地方政府可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给予一定支持;宗教教职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时,缴费特别困难的,地方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妥善解决,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可按规定给予生活补助;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目前,我省未出台帮助宗教教职人员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办法,我市也未制定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社保的政策优惠措施。下一步,市民宗委将积极向上呼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争取政府在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缴费方面给予一定的支持。对生活确有困难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宗教教职人员,市民宗委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解决有关问题。

  二、关于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偏低问题

  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历来重视此事,使我市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从无到有,在将出台的《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对宗教团体办公经费提出了指导意见。目前我市3个市级宗教团体办公经费共计为50000元,各县、市、特区、区也设立了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但设立数额参差不齐,从1000元到20000元不等,确实难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无法有效发挥宗教团体在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市民宗委将继续呼吁、协调,争取早日提高宗教团体办公经费。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