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拟定有关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3.组织拟定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4.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4个部门:
1.行政单位: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经济发展科,社会发展科,宗教事务科。)
2.参公事业单位: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3.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市宗教团体协会。
4.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市宗教事务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1.行政及参公单位
单位 |
核定编制 |
实际在编 |
行政编制 |
实有人数 |
工勤编制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市民宗委机关 |
14 |
11 |
12 |
11 |
2 |
3 |
12 |
市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
5 |
4 |
4 |
3 |
1 |
1 |
2.事业单位
单位 |
核定编制 |
实际在编 |
管理人员编制 |
实有人数 |
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
实有人数 |
工勤编制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市宗教团体协会 |
2 |
2 |
2 |
2 |
0 |
0 |
0 |
0 |
0 |
市宗教事务执法支队 |
3 |
2 |
3 |
2 |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收支总预算额660.04万元,本年收入584.9万元,上年结转75.14万元;支出66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其他支出30.19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收支总预算额660.04万元,本年收入584.9万元,上年结转75.14万元;支出66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其他支出30.19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支出预算66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39万元、项目支出275.65万元。分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其他支出30.1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29.85万元,本年收入584.9万元,上年结转44.95万元;其他支出总计629.8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2万元,项目支出230.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97.7万元,补助县区支出1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基本支出35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269.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3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市民宗委“三公”经费预算2.91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现有公务用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单位2017年公用经费预算34.28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电费1.5万元、邮电费1.29万元、差旅费0.98万元、接待费0.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6.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14万元。
(二)本单位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