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内设机构
(三)预算构成情况
(四)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政府系统民族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和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拟定有关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活动;组织、承办、指导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8)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9)负责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10)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1)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2)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13)组织拟定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有关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14)结合部门职责,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15)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内设机构:
行政编制定编14名,其中定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工勤人员编制2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市古籍办(参公,正科级):管理人员定编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3名。
市宗教团体协会(纯事业,正科级):管理人员定编6人,其中秘书长(正科级)1人,副秘书长(副科级)1人,管理人员4人。
情况汇总:市民宗委机关及隶书事业单位共定编25人,现实有24人,现空编1人。
(二)部门内设机构:
本部门内设科(处)室4个,包括办公室、宗教科、经济社会发展科、古籍办。
(三)预算构成情况:
本部门预算只含本级预算,无下属单位预算。(无下属二级单位的格式)
(四)部门人员构成:本部门编制数为25个,其中行政(参公)编5个、事业编6个。目前,在职职工24人,离退休职工16人。
二、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1)。
1.收入情况。2020年,本部门总收入754.14万元(保留两位小数,下同),较上年减少16.41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22.2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44万元,较上年减少38.63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总支出75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6.41万元,主要是其他支出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5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上年其他支出71.94万元,较上年减少71.94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2)。
2020年,本部门总收入75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6.41万元,主要是上年大分部项目结转资金已支出。分来源类别看:上年结转收入95.07万元、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5.4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5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上年其他支出71.94万元,较上年减少71.94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3)。
2020年,本部门总支出754.14万元,较上年减少16.41万元,主要是其他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29.25万元、项目支出324.89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1.56万元,较上年增加54.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万元;上年其他支出71.94万元,较上年减少71.94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4)。
1.财政拨款收入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29.66万元,较上年减少40.8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减少。其中: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22.22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96万元,较上年减少63.11万元。
2.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20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729.66万元,较上年减少40.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分支出类别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7.08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7.08万元,较上年增加29.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万元。
3.其他说明情况。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5)。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不含上年结转)697.7万元,较上年增加22.22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收入增加。分支出类型看:基本支出429.26万元、项目支出268.45万元。分支出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2万元,较上年增加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3万元,较上年减少2.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05万元,较上年增加3.5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6)。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不含上年结转)429.26万元,较上年增加42.78万元,主要是就业人员增加。分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94.1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6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2.07万元。分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看:工资福利支出294.1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6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7)。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2020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车牌号:贵B98177),无公务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82万元,较上年减0.62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减少。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2020年本部门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减0.05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
(3)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该项经费预算由市财政局统筹控制,本部门预算为0元,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
综上,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1.82万元,较上年减少0.67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附件1中的表9)。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0年,本部门安排机关运行费预算11.64万元。其中:办公费4.6万元、印刷费0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万元、其他费用2.32万元。
(二)市级财政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2020年,本部门未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预算。
(四)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详见附件2)。
2020年,本部门共有预算项目9个,项目名称分别是市级民族学会、市开发研究促进会、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市级民族工作经费;伊斯兰开斋节活动费;驻村论战干部补助和工作经费;驻会人员生活费、医疗保险;宗教工作经费;民族文化产业扶持鼓励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少数民族教育专项资金。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1.公务用车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实有公务用车1辆,账面价值19.98万元,目前使用正常。
2.办公用房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实有办公用房面积1467平方米,账面价值429.78万元,办公用房全部为单位自用。
3.大型设备占用情况。2020年,本部门无大型设备。
4.其他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20年,本单位无相关情况。
(六)专业性较强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