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民宗委
市民宗委2019年度项目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市财政局:
按照有关通知精神,现将市民宗委2019年度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基本情况
(一)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19年,我委获批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66.5万元。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严格按照扶贫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要求,向水城县分配了36.5万元,占资金总数的54.89%。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共安排实施项目4个,分别是:六枝特区月亮河乡补雨村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项目补助10万元,盘州市石桥镇鲁底村村庄整治项目补助10万元,水城县花戛乡天门村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项目补助36.5万元,钟山区大湾镇大箐村彝家水花酒和白酒生产作坊建设项目补助10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单位为各县(市、特区、区)民宗局。以上项目的安排,紧紧结合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脱贫攻坚需要,充分发挥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拾遗补缺的作用。项目共覆盖行政村4个,受益人口2200人。
(二)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2019年,我委获批市级少数民族教育专项经费66.5万元。结合民族教育、民族文化保护传承等工作实际,安排实施的项目有:安排7万元补助35名应届考上大学的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安排6万元补助12个民汉双语讲习所开展讲习,安排29.5万元补助11所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工作,安排11.5万元扶持5个民族节日活动,安排7万元开展民族文化课题研究,安排0.5万元开展民族工艺大师命名工作,安排5万元作为参加第二届多彩贵州民族服饰设计大赛工作经费。通过项目实施,民族地区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学习生活压力得到缓解,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挖掘保护和传承。
(三)市级民族文化产业扶持鼓励专项资金。2019年,安排市级民族文化产业扶持鼓励专项资金38.59万元,实施了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产业发展项目4个、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培训项目1个,扶持带动了4家企业发展。通过民族文化产业扶持鼓励资金的补助和引导,联合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命名了6名少数民族工艺大师,联合市委统战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推荐申报并获省命名13个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联合市文联推荐申报并获省命名8个省级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传习所。
(四)市促进会工作业务费。市开发研究促进会2019年获工作业务费6.65万元,通过经费支持,市开发研究促进会工作运转有序,六盘水市名优特一书完成第六稿修改,组织开展了民俗文化、名优特产品、农村种植业(布朗李)等方面调研3次,并形成调研报告,其中2篇调研报告获省开发研究促进会评为优秀调研报告;开展了奇石、根雕、黑木耳等产业发展情况考察3次。
(五)市级5个民族学会工作业务费。市彝学会、市苗学会、市布依学会、市白学会、市回学会等5个学会2019年获工作业务费17.5万元(每个民族学会3.5万元)。通过经费支持,各民族学会工作运转有序,出版学会刊物10本、召开年度会议6次、开展调研16次、指导和对外交流工作25次、指导民族节庆活动10次,持续推进我市民族文化研究和保护传承。
(六)市级民族工作经费。我市是一个多民族地区,全市有44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89.2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5.61%,有25个民族乡和14个享受民族乡待遇的镇,374个少数民族村寨。按照三定规定,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开展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各项任务。市民宗委机关现有4个科室,隶属事业单位2个,现有在职在编人员25人。2019年度市级民族工作经费预算39.9万元,实际支出39.9万元,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相关财经制度,主要用于确保市民宗委机关民族工作业务正常开展所需经费保障,如民族工作调研、民族工作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公务车辆支出、公务接待等,为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维护了全市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各项民族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七)民族工作会议费。2019年度预算安排民族工作会议费0.59万元。2019年3月23日全市民宗系统工作会议召开,市民宗委机关、隶属事业单位和各县区民宗局40余人参加了会议。因会期由原计划的1天减少为半天,加上交通便利,实际住宿和就餐人员减少等原因,会议实际支出大幅减少,仅为964.00元,节约近5000元。会议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2019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八)宗教工作经费。我市现有在省备案登记开放宗教活动场所172处,作为宗教业务主管部门,市民宗委要依照《宗教事务条例》《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加强对宗教事务的依法管理,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2019年年初预算宗教工作经费15万元,实际支出15万元,具体用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宣传活动、为科室新进人员购置电脑等办公设备、慰问宗教界代表人士、赴宗教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检查差旅费等,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相关财经制度。2019年共开展宗教政策宣传3次、举办宗教政策培训2期、实地走访宗教活动场所96处,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对宗教政策法规的知晓率,通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职人员纷纷表示加深了对宗教事务知识点的了解,将认真依法开展宗教活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九)伊斯兰开斋节活动费。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将穆斯林群众紧紧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按照《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伊斯兰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19年年初预算伊斯兰开斋节活动费3.5万元,实际支出3.5万元,具体用于在钟山区中心城区清真寺举办开斋节活动,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相关财经制度。主要是购买大米、菜油、牛肉等食材为前来参加活动的穆斯林群众提供午餐,邀请相关媒体宣传报道,密切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提升城区穆斯林群众对开斋节的了解,坚定“四个自信”,拥护党的领导,促进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十)驻会人员生活费、医疗保险。我市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作为社会组织,3个团体积极协助宗教业务主管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宗教的矛盾纠纷,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年初预算驻会人员生活费、医疗保险30.17万元,实际支出30.17万元,主要用于支付3个全市性宗教团体驻会人员生活费及购买医疗保险,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相关财经制度。2019年共支付7名驻会人员生活费,并帮助购买医疗保险,驻会人员履职尽责的工作心进一步增强,宗教团体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协助宗教部门有效化解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了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十一)宗教团体(市伊斯兰协会、佛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办公经费。我市现有全市性宗教团体3个,作为社会组织,3个团体积极协助宗教业务主管部门,妥善处置涉及宗教的矛盾纠纷,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及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2019年年初预算宗教团体(市伊斯兰协会、佛教协会、基督教两会)办公经费3.5万元,实际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3个全市性宗教团体日常办公,各项支出认真执行相关财经制度。宗教团体的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协助宗教部门有效化解宗教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切实发挥了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市民宗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严格加强对2019年度民族宗教项目资金的管理,为民族宗教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资金保障,圆满完成了民族宗教年度工作各项任务,切实维护了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有力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但离上级的要求、离资金绩效规范管理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在学习理解上还有差距,按照工作需要编制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并管理使用上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下一步,我们将在市财政局的大力指导下,全面加强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增加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编制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绩效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率,加强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指挥棒作用,充分发挥资金应有效益,全力做好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切实维护好全市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为奋力开创百姓福、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作出积极贡献。
2020年1月10日
(联系人:龙志奎;联系电话:82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