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0月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是贵州省法定工作,写入《贵州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23年六盘水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取得良好效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二、活动主题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
四、活动安排
(一)抓好一次理论学习
各级各单位要结合主题教育的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突出学习以下内容:
(1)《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之本”(第507-511页)
“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第607-610页)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第177页)
“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第182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4)《国务院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5)《贵州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组织一次集中宣传
由市民宗委牵头主办,钟山区民宗局协办,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承办,组织开展“六盘水市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宣传、发放资料、文艺表演等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另行文。同时,六枝特区、盘州市、水城区铸领办(创建办)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一次集中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民宗委】
(三)开展一次互观互检
由市民宗委牵头,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暨互观互检活动,对全市8个示范点进行现场观摩与评估排名。各地要在本次互观互检活动中准确展现亮点特色、深入交流、比较借鉴,提高创建水平和创新能力,整合创建资源,凝聚创建合力。【责任单位:市民宗委、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
(四)进行一轮宣传教育
要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大篷车”的“流动基地”作用,深入基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要用活用好各地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培训基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组织开展讲座、现场参观等多样化的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年底前完成15场宣讲任务。【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
(五)倡议一同关注“道中华”
“道中华”栏目是国家民委推出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型融媒体宣传专栏。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和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积极倡导组织所属人员关注“道中华”微信公众号,积极转载其刊载的宣传内容,扩大知晓面,推动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起道中华之美。【责任单位: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创建办)、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意识,围绕主题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突出方法创新。各地要注重创新工作方法,通过举办专题学习会(讲座)、文艺演出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运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营造氛围;充分发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宣传阵地作用,推动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切实提高吸引力和影响力。
(三)结合服务工作开展宣传。各地要将开展宣传月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统一起来,在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中,宣传好党的民族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把服务各族群众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宣传过程。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在排查整治涉民族因素风险过程中发现的重大情况、重大事项、重大风险、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报告。请各市(特区、区)铸领办、市级“八进”牵头单位等成员单位于11月1日前,将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协同报送至市铸领办(市民宗委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