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张号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民族传统文化,打造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活动场所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族文化及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对保护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民族地区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历来高度重视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积极筹措资金在民族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民族文化活动场所。近3年,市民宗委争取到中央、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5万元,安排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77万元,在我市民族地区落实了44个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为民族地区群众开展民族文化活动、保护传承民族文化提供了场地。2017年上半年,争取到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1万元,落实了8个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下一步,市民宗委将加大对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的力度,积极争取资金,落实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深入我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较高的民族村寨,开展调研,摸清情况,安排资金项目时,在一些条件成熟的少数民族村寨实施一批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促进民族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资金项目的安排上,对我市民族地区民族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予以支持,我们将把普古彝族苗族乡七宜克村民族文化活动场所的建设等项目列入建设计划,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建成。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