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及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和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市内外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3.联系民族地区,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拟定有关全市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6.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7.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指导开展全市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
8.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9.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10.归口管理宗教方面的外事工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11.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及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和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市内外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单位包括4个部门:
1.行政单位:市民委(市宗教局)机关。
2.参公事业单位:市民委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3.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市民委(市宗教局)宗教团体协会。
4.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宗教事务执法支队。
(三)部门人员构成
1.行政及参公单位
单位 |
核定编制 |
实际在编 |
行政 编制 |
实有 人数 |
工勤编制 |
实有 人数 |
离退休 人员 |
市民委机关 |
16 |
15 |
14 |
12 |
2 |
3 |
8 |
市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 |
5 |
5 |
4 |
4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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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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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
单位 |
核定编制 |
实际在编 |
管理人员编制 |
实有人数 |
专业技术人员编制 |
实有人数 |
工勤编制 |
实有人数 |
离退休人员 |
市宗教团体协会 |
3 |
2 |
3 |
2 |
0 |
0 |
0 |
0 |
0 |
市宗教事务执法支队 |
3 |
2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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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3年市民委收支总预算额566.3万元,本年收入566.3万元在收入预算中的占比为100%。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3年市民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66.3万元,其中:
1.民族事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50.3万元(基本支出260.3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占总收入的79.5%。
2. 宗教事务财政预算拨款收入55.57万元。占总收入的9.81%
3. 住房保障支出财政预算拨款收入60.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67%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2013年市民委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66.31元,其中:基本支出376.31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资金95万元)。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款”级科目分:
(1)基本支出:201一般公共服务20123民族事务260.3万元(委本级行政运行171.48万元、全市民族工作会议费3.32万元、民族工作业务费57万元、市促进会工作业务费9.5万元、市彝学会、苗学会、布依学会、白学会工作业务费19万元。)
(2)项目支出:201一般公共服务20123民族事务190万元,其中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万元、少数民族教育资金95万元。
(3)基本支出:201一般公共服务20124宗教事务55.57(委本级行政运行38万元、住会人员生活补助、医疗保险等4.22万元、全市宗教局长会议费1.9万元、宗教工作业务费9.5万元、宗教上层人士工作会议费1.9万元。)
(4)基本支出221一般公共服务22102住房保障支出60.43万元
三、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3年市民委部门项目预算190万元。根据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状况,把68%以上的经费投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民生类项目。其中:安排用于少数民族教育的经费为95万元,占34%;安排用于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5万元。占34%
四、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市民委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3年部门“三公经费”总预算57.28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由财政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安排到部门。
2.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7.4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0.47%。用于下基层调研、到省民委、省宗教局开会及各地区开会工作交流等产生的过桥过路费、修理费、燃油费、保险费、安全奖等。预算比去年降低0.65%。
3.公务接待费预算29.8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的0.52%,预算比去年降低0.72%。
详见附表。
五、部门预算表
特此说明
六盘水市民委